从“怕说外行话”到“说到心坎里”
——记耀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李聪妮
本报记者 张欢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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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聪妮至今还记得第一次坐上陪审席的感觉。“头上像是有个东西拽着,特别紧张,胸口发紧,连出气都不匀了,手不知道放桌上好还是垂下去。”她后来跟同事描述那个场景,自己都笑了,“幸好审判长递过来一叠资料,让我先看,我才把注意力放到资料上。”
那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,审判长有条不紊地核实案件信息,快速找出问题、进行针对性提问。李聪妮坐在陪审席上,心里充满了敬畏。
合议时,审判长让她先发言。她实话实说:“检察官和辩护人说得都有理。”心里却在打鼓:人家都是专业法律出身,自己那点底子,能说出什么来?
审判长看出了她的犹豫,点拨了一句:“先对案件事实部分发表意见。”这一下,李聪妮有了方向。她回想庭审全过程——证据链完整,事实认定清楚,被告罪名成立。至于量刑,认罪认罚、自首情节、检察院建议刑期,她一条条捋下来,心里渐渐有了底。“就这么样,我艰难地完成了第一次陪审。”她说。
李聪妮是耀州区董家河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,但她还有另一个身份——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生。看到区级部门人民陪审员选聘公告后,她主动报了名。“学了几年法律,不能让它烂在肚子里。”
真正让她找到“陪审员感觉”的,是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。
案件刑事部分审理清晰,但民事赔偿卡住了——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,各不相让。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,被告方也确实拿不出多少钱。
李聪妮配合审判长分头做工作。她对被告说:“受害人很年轻,要承受赡养父母和养育孩子的重担。”她向被告讲明侵权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拒不赔付带来的后果,引导其正视自身过错,积极履行赔偿责任。
她又对受害人家属推心置腹地说:“发生这样的悲剧,我完全明白你心里的悲痛与难过。”在情理劝导的同时,她向受害人家属讲解法定赔偿相关规定,耐心安抚疏导家属情绪,引导家属理性协商问题。
一番话说完,双方不再针锋相对了。从各持己见到互诉难处,态度明显缓和。最终,赔偿协议达成,受害方拿到了赔偿,被告因积极赔偿、取得谅解,量刑得以从轻考量。
“有些话,法官说和陪审员说,效果不一样。”李聪妮说,“陪审员来自群众,有些话当事人更听得进去。”
在另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中,被告人取保候审,庭审中认罪认罚、积极向受害人赔偿并取得谅解。庭上,被告人提出一个请求:“家里正收麦子,我是主要劳动力。”
当时正值夏收。合议过程中,李聪妮结合乡村实际,立足民情发表意见:“农事离不开人力,若不能妥善考虑这一实际困难,会直接影响农户的收成。审理案件既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,也要兼顾人情冷暖,做到法理与情理相融。”合议庭一算:判决后有10天上诉期,上诉期届满没有异议后执行刑罚——前后有20天左右,够收麦子了。“我相信被告人知道这个结果,心里的顾虑也就消了。”李聪妮说。
业余时间,李聪妮喜欢观看法治栏目、学习典型案例。耀州区人民法院基层法庭承办的一起邻里纠纷案件让她印象很深——楼上老李家装修时水管破裂,导致楼下老赵家墙面渗水、地板发胀。因赔偿问题谈不拢,老赵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把老赵、老李、装修负责人及装修工人请到调解室,先分析责任边界,又拿出维修参考价格表。“鉴定至少要一两个月,还得花几千块鉴定费,就算最后判了,邻里情分也没了。”经过多轮耐心调解,四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。老赵收到第一笔赔偿款时跑到法庭笑着说:“本来以为要打好久的官司,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。”
这起琐碎的邻里纠纷,让李聪妮对基层司法工作有了更深的体会。邻里矛盾看似是经济赔偿的小事,实则是关乎邻里和睦、民生安稳的大事。“法院的调解像稳定器,解开了双方心里的结。”李聪妮说,“法安天下,德润人心。法官们用耐心化解矛盾,用温情传递正义,让公平正义真正走进了老百姓的心里。”
从第一次陪审时“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”,到如今能在调解中说到当事人心坎里——人民陪审员或许无法像专业法官那样精通全领域法律,但必须有一颗敬畏之心、一份精进之志。“坐在那个位置上,就不能只当个‘听众’。”李聪妮说。